各系(部、中心),各部门:
2017年度大学生及教职工子女医药费报销在2018年3月底前结束,请各系(部、中心),各部门做好相关通知,在3月13日及3月27日这两日及时报销,以免逾期。
公共保障部
2018年3月4日
上一条:关于举办学院第五届大学生中华经典诵读竞赛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2018年上半年大学英语、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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